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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酒驾醉驾双双被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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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酒驾醉驾双双被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酒驾存在安全隐患,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早已深深的映在了每个人的脑海中,但是生活中却偏偏有人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危酒后驾车。 在2016年1月19日晚上,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在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查获两起驾驶证在实习内酒后驾驶的驾驶员,其中一起为醉驾驾驶,此驾驶人还是大学老师,另一起为饮酒驾驶。 当晚21时3分,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民警看到贴着临牌的一辆皖D862**号轿车驶向检查点,民警刚想拦车,该车就在离检查点不远处停下了,民警看到驾驶人和后排的一个女同志准备换座位,就跑过去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孙某的驾驶证是实习驾驶证;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属醉酒驾驶,孙某称他是淮南市某大学的教师,当晚和车主等人在饭店吃饭后,想到自己拿到驾驶证后很少开车,饭店离自家不到500米,就开车带着车主和那位女同志上路,没想到在家门口被查。 1月20日,经安徽理工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的血液检测,测得孙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孙某将面临注销驾驶证和1-6个月的拘役处罚。 当晚21时12分,民警示意一辆皖DL02**号黑色迈腾轿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企图逃跑,负责检查的两位民警立即将车拦停。民警要求驾驶人李某接受酒精仪检测,李某不配合,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李某接受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查,李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按规定,李某不仅被罚款1500元,实习期被记满12分还要被注销驾驶证。 在此,再次奉劝各位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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